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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医保局提醒定点医药机构、参保人:这些“红线”不要碰!
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/11/20 9:53:37      点击次数:257



    临近岁末,为避免发生定点医药机构、参保人利用门诊统筹待遇违规集中刷卡现象,市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、参保人做出如下提醒:




定点医药机构

基金使用“六个严禁”


严禁无处方向参保人配售处方药品;

严禁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、接收返还现金、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;

严禁将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;

严禁诱导、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、购药,提供虚假证明材料,或者串通他人虚开处方;

严禁同种疾病重复配药、超量配药、诱导并提供过度医疗、购药服务。

严禁其他欺诈骗取基金支出的行为。




个人使用门诊统筹

医保基金“四个不可”

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;

不可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、购药;

不可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、接收返还现金、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;

不可通过伪造、变造、涂改处方或者虚构处方,骗取基金支出。


市医疗保障部门对欺诈骗保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。请全市参保人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,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。

举报电话:12393

市本级:85805839

丰  县:89214991

沛  县:89670560

睢宁县:69790682

邳州市:86118990

新沂市:88986002

铜山区:68979089

贾汪区:698907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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